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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第一次被警察找上門

今次已經是我在日本居住以久, 年內第二次上警察局了。今次上的原因, 完全是為了我所遺失的腳踏車, 而前去報失中心報案 。

話說在2021年的5月27日,我發現我的單車不見了,遺失地點正正就在我家的停車場中。 由於我單車的鎖頭壞了,因此有機會被偷是意料中事,但我當時天真地認為是不需要太担心, 有信心在買到新鎖頭之前, 車子會安好,在停車場內都裝有防盜攝錄機,另外, 我的腳踏車用了多年, 都非常殘舊, 就算分拆拿零件去回收都沒人要,加上不是人人都說日本很安全嗎? 當初我是深信不疑的, 怎料, 車子在沒有被上鎖的第三天,它真的不見了, 留下的只有一大堆空氣在車位中寂寞流連。 哎!

匆忙下的我馬上前往就近的一間警察局查問報案程序,等了2分鐘,一位似PR的警察伯伯過來問我要拿我單車的遺失號碼作登記,我說忘記了放在哪,不肯定能否給與。 但警察伯伯提醒說, 如果沒有遺失號碼作證明,單憑我有的車子照片, 就算尋回亦不能證實那就是我的失物,所以叫我務必要找回來。

他更提示說, 在日本買新車的時候, 基本上每位車主都要為新車做遺失號碼登記, 以防萬一, 就算我的記錄不見了, 亦可去購買新車時的店舖查問一下資料, 問題應該不大。回家後,幸好本人記性還算不錯,一陣子便找出來了,於是馬上再去報案中心一趟。

今次花了一個多小時來填表格和落口供。離開前, 我都再三寓意他們希望能盡早前往停車場的辦事處查問, 可能對早日破案有幫助。

等了十六日, 在6月12日的早上 8時38分開始,我的電話便響個不停,雖然我未有接聽,但看到直至9時11分的25分鐘內,就已經有9個未接聽的訊息提示。 將電話號碼在谷歌上搜索一下, 便發現原來是警察局打來的,心想一定有好消息了,於是在未回覆電話之前,決定不如往警察局一趟, 並直接把單車拿回來。怎料,還在準備出門之際就有警察找上門了。

一開門便見到二位身材健碩, 程度可與一般美國警察的身型相比美的一男一女, 原來又是PR警察叔叔和大姐。他們說我遺失了的單車已經尋回, 並已經送到樓下來,叫我下去認領。

當時極之振奮的我不敢相信日本的警察服務可以去到這麼周到的水平。不接聽他們的電話, 他們便會直接把遺失物品送上門, 還動用到3位師兄和1位師姐, 兩個負責出行上門, 兩個留在車中等候, 雖說偷車賊還在逃,但所遺失的能無恙地回來已經樂透心。

今次這麼快便能把車子尋回來, 相信是與警察的老經驗有關。記得師兄曾經提過, 失車好可能在可見日子會突然在某地方被尋回。果然不出他所料, 車子在2週間就在附近公園中尋回! 今次得到日本警察的幫忙才能把失車尋回, 真要給他們一個讚。

文章最初揭載日期為 6.30.2021